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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4年浙江大學青山海外交流基金申請的通知

時間:2024-06-24浏覽:10設置


爲支持浙江大學人才培養,進一步開拓學生國際視野,培育具有國際化視野和全球競爭力的優秀人才,力爭讓更多優秀學子能夠赴國際一流大學深造和交流。青山慈善基金會特向浙江大學教育基金會捐贈設立“浙江大學青山海外交流基金”(下簡稱“本基金”)。現將本基金的申請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本基金面向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物理學院、地球科學學院、機械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能源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建築工程學院、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系、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院、控制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的全日制非定向本科生、研究生,評選要求如下: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學習勤奮,嚴謹踏實,勇于進。煽儍灹。

3)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

4)積極參加社會實踐、社會工作或從事社會公益活動等。

5)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項目的同學不能同時申請本項目;申請學校同期其他項目的同學原則上不能同時申請本項目。

6)浙江大學及各院(系)認定的資助對象優先。

二、資助標准

本基金以資助浙江大學在校學生赴國際一流大學攻讀學位爲主,優先資助獲得國際一流大學博士研究生錄取資格的浙江大學及各院(系)認定的資助對象,主要用于資助學生海外交流期間所需學費及生活費等。2024年度的資助參照如下原則執行:

1.實行分類分級資助,標准如下:

類型

家庭年收入

首年資助金額

(原則上不超過學生年度學費及生活費扣除其他資助的金額)

資助總額

(原則上不超過個人申請總額)

備注

攻讀博士學位

12萬元以內

12萬元/

不超過30萬元

1.家庭經濟情況特別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全額資助,一事一議,由基金管委會討論審定。

2.资助时间以学生学制为准,原则上不超過3年;個別如需延長資助的,一事一議,由基金管委會討論審定。

12萬元及以上且20萬元以內

10萬元/

不超過25萬元

20萬元及以上且30萬元以內

8萬元/

不超過20萬元

攻讀碩士學位

12萬元以內

10萬元/

不超過13萬元

资助时间以学生学制为准,原则上不超過1.5年。

12萬元及以上且20萬元以內

8萬元/

不超過10萬元

20萬元及以上且30萬元以內

6萬元/

不超過8萬元

參與爲期6-24個月的與國際一流大學聯合培養項目、交換學習、海外實驗室研修

4萬元(一次性)

參照浙江大學研究生中期國際聯合培養資助標准。

注:

  1. 浙江大學及各院(系)認定的資助對象優先,參照家庭年收入小于12萬元标准执行。

  2. 首年資助金額根据评审结果在学生提交相关材料后发放至学生账户;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资助金额将结合学生当年度申报材料,由管委会审议决定;总发放金额原则上不超過核定資助總額。

2.家庭年收入、海外交流期間學費、生活費及其他資助來源由學生所在學院(系)統一進行核實。其中,家庭年收入需提供銀行流水賬單及第三方收入證明;海外交流期間生活費參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調整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和艱苦地區補貼標准的通知》附件1規定標准計算。

3.浙江大學教育基金會及青山慈善基金會將對受資助的學生進行入戶調查。

4.堅持誠實守信原則,隱瞞或虛報相關信息,經查實,一律取消申請及資助資格,已發放資助款項予以收回。

三、申請流程

1.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浙江大學青山海外交流基金”申請表》附件2,经由本校导师、學院(系)分管學生工作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同意。

2.另附個人簡介、海外交流證明(錄取通知書等)、論文成果、外語證明、成績單、學費證明、家庭年收入銀行流水、第三方收入證明、其他資助來源(含獎學金等)相關材料等。

3.以上材料電子版打包發送至郵箱zk@zju.edu.cn,郵件命名爲“青山基金申請+本科/碩士/博士+姓名”,紙質版交至403(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文件可上交複印件)。

4.電子版、紙質版申請材料遞交截止時間爲2024630日,逾期不予參評。

四、其他事項

1.學院評審委員會根據學生遞交材料進行審核評審,在學院網站就學院推薦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2.在公示期結束且無異議後,學院將推薦名單(附件3提交浙江大學青山海外交流基金管理委員會進行終審,由管委會確定最終資助對象、時間及金額。

3.正常情况下受资助学生应按期派出。首年資助金額在提交出境护照、签证、机票订单等相关材料后予以发放。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资助金额将结合学生当年度提交的申请材料,由管委会审议决定后发放。

4.逾期未成行者或受資助學生在受資助期間出現違法違紀、損害國家利益或因個人原因出現無法繼續學業等情況,學校將撤銷並停止發放資助,且有權追回前期已資助款項。

5.聯系人:張凱0571-87951494


附件1: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大學青山海外交流基金”申請表.doc

附件3:2024年度“浙江大學青山海外交流基金”XX學院推薦名單(交回時請加蓋公章).xlsx



浙江大學機械工程學院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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